素质学分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项科技活动或竞赛获奖,获国家专利权或其学术(技术)成果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取得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以外的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获取的由学院认定的学分。素质学分包括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实践学分和文体学分。
素质学分可以分类替换对应课程学分,但最高不超过总学分的10%。
素质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部审核,学生处审批。
1. 科研学分
科研学分可替换专业必修课程和能力拓展课程学分,不能替换公共必修课程学分。
1.1 发表文章
序号
| 项目及标准
| 学分/篇
| 成绩
| 备 注
|
1
| 核心期刊
| 4-8
| 95-100
| 1. 审核发表文章原件,提交复印件;
2. 属多人合作完成者,第一作者按最高可得学分数申请,其他作者均记1学分,成绩较第一作者减少10分。
3. 同一论文或作品按照最高分计算,不累加。
4. 校报或学校新闻网主页发表稿件,每学期只计0.5分。
|
2
| 非核心期刊
| 2
| 90
|
3
| 在学院内刊
发表学术论文
| 1
| 85
|
4
| 在全国性报刊发表稿件
| 5
| 100
|
5
| 在省级报刊发表稿件
| 3
| 95
|
6
| 在市级报刊发表稿件
| 1
| 90
|
7
| 校报或学校新闻网主页发表稿件
| 0.5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