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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资讯红足面向社会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9  来源:   点击量:

一、总体要求

为满足扩招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以学习者为中心、以课程为基础”,坚持“同质等效、规范有序”的原则,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为各类生源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提供便利,充分激发、调动扩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具体办法

原则上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其中,专业课认定和转换的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学分的50%。

(一)学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1.已参加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的学生,其所学课程与现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一致或相近、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学分。

2.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职(含技工教育)及同等学历的学生,入学后,其所学实践类课程与现有实践类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一致或相近、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实践类课程学分。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通过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自学考试大纲和系部教学内容要求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学分。

(三)在线课程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在线课程学习成果是指在相关主流开放课程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习成果。充分发挥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作用,依托课程超市单科课程服务项目和园区学分银行转换平台,结合学校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内容认定和转换对应课程的学分。

(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是本专业主要技能掌握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系部可根据专业覆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要求和所学内容,根据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系部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关专业对应课程的学分。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国家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定的国家证书。各系部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级别和内容相关程度,认定和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

(六)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是指行业企业认定的专项能力证书等,系部可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按照实质等效原则,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的学分。

(七)行业专项能力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行业专项能力证书是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项能力证书及其他行业企业执业资质证书等。系部可根据此类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按照同质等效原则,确定可以认定为相应专业对应课程学分的证书名称和级别,并认定和转换为相对应课程的学分。

(八)专业成果类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根据学生培训证书、业绩奖项、荣誉称号等情况,各系可根据《安徽交通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学分认定与替换办法》进行认定,经教务处审核后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学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不同层次的多项成果以最高级所认定的学分进行转换。

(九)经历与资历类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各系可根据学生的职业(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体现职业经历、资历、资格和能力的学习成果等,可根据《安徽交通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学分认定与替换办法》进行认定,经教务处审核后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专业的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以上各级各类证书、科学研究、培训、荣誉等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以最高学分认定和转换,不得重复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