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精神,现将 2023年申报教师和试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获得相应《结业证书》。证书将作为个人在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各申报人填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一式二份),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 2023年 11 月10日报组织人事处预核。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联系人:马涛、唐苗苗,联系电话:63668470)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