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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资讯红足校外文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26  作者:  点击量: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外文印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校外文印项目是指学院现有办公条件无法及时印制或无法印制,需交由专业印务公司制作的印刷物品。内容包括:零星文印项目、大宗文印项目,包含各种试卷、会议材料、文件汇编、宣传画册、便签纸、文件袋、信封、纸杯、证书、横幅、展板等各类大宗文印制作项目,以及检查、评估、竞赛等各类零星文印制作项目。

第三条 学院校外文印项目实行定点印刷。定点印刷单位由学院办公室(以下简称“院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采购确定。涉及试卷、会议材料等有保密文印项目,定点印刷合同中应有相应的保密约束条款。

第四条 学院文印项目开支额度由院办统一测算、列入年度预算。各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校外文印工作量。

第五条 校外文印项目实行申请、结算一张表制度,以提高办公效率。预算 1000元以下的项目由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核、院办审批;1000元及以上的项目由系部主要负责人、院办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申请应写明文印项目的名称、数量、拟用材料、是否需要安装等影响结算费用的关键信息,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第六条 校外文印项目由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结算。

第七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2020111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关于加强办公设备耗材及大宗文印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