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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6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量:

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厅办函〔2013〕2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0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勤俭办学原则,严肃接待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力戒铺张浪费,提高办学效率;

二、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三单合一;

三、原则上执行定点饭店接待的规定,学院定点饭店是安徽金环大酒店、安徽美味厨大酒店;

四、学院公务接待要接受教职工监督,纪检和财务部门要适时监督和检查全院接待工作情况。

 

 

        2013年4月24日

 

 

 

 

 

注:财政厅文件 财行〔2013〕207号请在“资料下载”专栏上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