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贯彻“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学院、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目标。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由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校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统筹学院信息化建设经费和项目管理,配合学院采购部门完成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院各系部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第四条 各类信息化项目建设部门是信息化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编制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需求,具体实施信息化项目申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建设,以及应用推广、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分类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独立或在其他项目中的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建设与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信息化运维服务等。
第六条 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公共信息支撑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计算机存储系统、数据平台、基础软件及中间件、各类机房建设等。
第七条 信息系统,包括各类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网站建设等。
第八条 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包括智慧课室、录播系统、信息化教学平台、教学资源建设等。
第九条 信息化运维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等。
第四章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条 项目管理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分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监督及考核等环节。
第十一条 项目立项
所有信息化项目实行"先立项审批、后拨款建设"。分为项目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立项三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
根据学院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信息管理中心启动学院各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建设部门按照信息管理中心发布的申报指引申报项目,填报信息化项目建设申请表。
(二)审核论证。
信息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专家论证或内部评审两种形式,对各建设部门申报的信息化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和预算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建设部门负责论证材料的准备和问询答辩。
(三)批准立项。
对于论证通过的项目,信息管理中心按项目优先级遴选建议建设项目,报学院审议通过后,由信息管理中心通知建设部门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
项目资金一经落实,各建设部门应当按立项计划实施项目、按进度完成项目,信息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情况组织项目监理。
(一)项目采购
信息化项目在采购时实行“先审核、后采购”。项目建设部门提交采购申请、采购需求。信息管理中心是学院信息化项目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信息化采购项目购前论证、采购需求及预算审核、核定项目的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性文件释疑和说明。学院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采购实施工作。
(二)合同签订
信息化项目采购完成后,项目建设部门按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根据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通过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
(三)项目建设
合同签订后,建设部门会同信息管理中心,按合同要求和学院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标准,指导承建方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方案、项目经费变更的,建设部门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对项目没有产生实质性改变的,由信息管理中心审批;有实质性变化或信息管理中心无法确定的,由信息管理中心提交学院审批。
(五)项目终止
项目因故发生终止,建设部门应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清理资产清单,向信息管理中心提交项目终止报告,经建设部门分管院领导、分管信息化院领导同时审批同意后,办理项目终止后续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
(一)信息化项目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部门会同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合同和学院相关技术要求,组织初步验收。
(三)初步验收通过后,建设部门向信息管理中心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提交信息管理中心审核,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做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四)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部门应及时完成资产报增和财务结算工作;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部门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监管及运行考核
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检查和督办,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学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流程

附件 2.信息化项目建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