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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期末考试成绩比例设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1  来源:   点击量: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检验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学习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期末考试成绩是对课程“教”与“学”两方面情况的检查与评价,并起着风向标的作用。

为综合考察学生对所学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多方位的衡量课程教学的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加大日常教学考评在课程考核总成绩中的比例,现对课程期末考核成绩的构成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无期中考试、无技能考试(实验、上机、实习、技术、听力、作业、课程设计、阶段性实操)的课程,其期末考核成绩的构成为:

平时成绩(50%)+期末考试成绩(50%)

二、有期中考试、无技能考试(同上)课程,其期末考核成绩的构成为:

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40%)

三、有期中考试、有技能考试(同上)课程,其期末考核成绩的构成为:

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40%)+技能等(20%)

四、无期中考试、有技能考试(同上)课程,其期末考核成绩的构成为:

平时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40%)+技能(40%)

请各系在师生中加大宣传,并做好各项平时成绩的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