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红足户口迁出
服 务 指 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规范》。第三十一条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户口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在校期间需要迁移户口的,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凭学校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迁出手续。
二、承办机构
保卫处户籍科 具体经办人:蒋瑾
三、服务对象(申报条件)
全院学生。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填写户籍详细登记表。
3、户籍申报人联系电话。
五、服务流程
1、本人申请。(一般由学校在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前提前一个月统一到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2、填写表格(本人填写)。
3、缴纳相关信息资料。
4、办理完成后,电话通知本人领取。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七、收费依据
不收任何费用。
八、咨询方式
1、电 话:0551-63421524 13705692281 (蒋瑾)。
2、监督电话:0551-63415826 (袁老师)。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