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红足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安徽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457号)的要求,四海资讯红足编制了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工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八个部分。现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学院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学院形成了由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拓展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充分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院长办公会、教师代表座谈会等各种校内会议,以及校园官网和OA系统通知、公告、新闻等载体,切实做好校务公开。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校园、易校园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畅通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促进对学院重要决策的宣传解读,强化意见反馈。
(三)细化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反响,对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院官网信息公开发布情况
学院把官网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学院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2021-2022学年,学院官网新增信息2150条,其中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8条,综合新闻239条、招标公告151条,专题网站中新增招生信息88条、就业信息119条。
(二)利用新媒体等其他载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一年来,通过学院OA系统公开正式文件78件,协调部署教学、科研、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编辑印发上行文84件、决定事项41件;发放《学生手册》3500余本,印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为师生服务。
2.充分利用《安徽交院报》、广播台、宣传橱窗等阵地,发布学院新闻要情,使学院师生员工及时了解院务活动情况。编辑出版《安徽交院报》4期,编辑制作广播节目1100余期。
3.使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创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官方微信成为发布各类信息、宣传学院工作的重要平台,微信关注数达21000余人,发布信息185条。
4.学院校园网设书记院长信箱服务平台,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关注师生意见和建议,重要信息直接转呈院领导批示办理,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本年度共接收师生意见建议48条。书记院长信箱已逐步成为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与学院联系沟通的重要窗口,切实解决了师生的实际问题。
三、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
在学院官网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中,开设了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录取规则、招生咨询等专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招生录取全过程公平、公正。本学年内,未发现有违规招生情况发生,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二)财务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财务预算、决算信息。认真做好财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并将财务和资产、学生资助等管理制度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开,保障了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院依法办学治校。
(三)招投标信息公开
学院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除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投标信息外,在学院官方网站开辟“招标公告”专栏予以发布。
(四)人事信息公开
学院人事工作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探索人事信息公开的途径,为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在学院官方网站上,依法依规公开招聘信息、人事考核、评审、职务聘任等信息。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别设置意见信箱,师生员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意见箱、面谈等方式及时反馈意见建议,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一)2021-2022学年度学院受理申请公开0件次。
(二)2021-2022学年度学院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学院收到不予公开申请0件次。
(三)2021-2022学年度学院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院公布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未收到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学院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学院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保证了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
六、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没有针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上一学年,学院信息公开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内容形式等有了新的进步与成效,我们的经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二)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但仍存在不足: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水平不均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范围不断发展变化,学院信息公开平台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与时俱进扩展新的渠道,挖掘新的内容。信息公开检查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健全。结合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院和系部两级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进一步加强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二级网站的建设管理,及时更新维护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避免出现信息滞后公开。利用多种信息渠道与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为及时、全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三)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研究
创新思维方式,将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与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把体现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氛围、教育教学思想、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信息进行梳理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服务学院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教代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对照《四海资讯红足信息公开目录》,逐项对照列出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详情见附件。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四海资讯红足信息公开平台(http://192.168.4.188:777/)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海资讯红足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416906。
附件: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