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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来源:   点击量:

各处(室):

为做好2017年度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和《四海资讯红足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2.学院《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为最高配置标准,不是必备标准。本次办公设备采购申报,除2016年新进人员未配置台式电脑的,原则上不新增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确实不能使用的,采取以旧换新。

3.处(室)申报办公设备采购,应填写《办公设备购买申请单》,并附情况说明,列清新增、更换设备的原因,设备使用人、使用时间等相关情况。申请单及情况说明于4月26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送院办江心培处,申请单电子版发至QQ374253925。

4.学院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处(室)根据预算安排提出品种、数量等申报计划,办公室汇总后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统一采购。

附件: 1、办公设备购买申请单

2、网上商城12类品目名称、价格上限及使用年限

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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