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1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任务(项目)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承接相关任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采集内容
(一)绩效报告。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承接的任务(项目,含2018年新增项目),参考绩效采集要点(见附件1),全面总结《行动计划》三年执行情况,典型经验和标志性成果,综合比较分析2016、2017、2018年度绩效数据变化。2016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见附件2、3)作为各项目(任务)撰写三年绩效报告时参考。
(二)绩效数据。绩效数据为“必采数据项”“选采数据项”和“自定义数据项”三类(见附件4)。“必采数据项”涵盖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核心数据,不得缺填;“选采数据项”涉及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辅助数据,可选择性填写;“自定义数据项”主要是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特色数据。教育厅已将“必采数据项”在《行动计划》管理平台中予以明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不得漏填。
(三)支持文件。各任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学院制定的支持《行动计划》相关任务(项目)的制度文件。
(四)典型案例。各项目负责人结合实际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推选1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
三、采集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11:00前登录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栏的《行动计划》管理平台(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完成填报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科研办。提交文件有:
1.执行2018年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附件4)一份。
2.近三年项目执行绩效报告一份。
3.典型案例一份。
4.有制度文件的任务或项目一并提交相关制度文件。
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2802713@qq.com, 联系人:王梦莹 电话:0551-63432537。
(二) 2019年,教育部将启动《行动计划》的检查认定工作,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绩效报告、绩效数据和支持文件将作为检查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请相关部门、处室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参考相关的验收指标,实事求是填报绩效数据,按照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附件
2:四海资讯红足《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度执行绩效数据汇总表附件
3:四海资讯红足《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度执行绩效数据汇总表
附件4:《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8年度执行绩效数据汇总表(空表)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