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红足《智能交通系统及技术》专业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院招第2020030号/GN2020-02-3719),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我方是供应商,同时也是制造商,是否需要再出具资格证明文件里的制造商授权书?
答:若供应商同时也是制造商,也需要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落款处的供应商名称处及制造商名称处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2、本项目为课程资源定制,对于分项报价表里的表1(主机及标准附件、运输保险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技术服务)内容,本次项目未涉及,是否可以删除或不填写?
答:响应文件格式中“六、分项报价表”仅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分项报价表,对于响应文件格式中给定的参考格式可以删除或不填写。
3、本次项目为课程资源定制,对于分项报价表里的表2、表3、表4中,质保期内外的备件及易损件分项报价表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本次项目未涉及,是否可以删除或不填写?
答:详见第2条答复。
4、对于磋商文件中提到的(如有)材料,是否可以删除或不填写,若删除或不填写,是否会导致废标?
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到的(如有)材料,供应商自行考虑,若涉及到资格评审项,则必须提供,若仅涉及到打分而不涉及到资格评审,则不会导致废标,供应商可删除或者不填写。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指的是2017年度-2019年度(共3个年度),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上3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6、视频演示资料(U盘介质1份)由供应商按照评审委员会拟定的演示顺序自行携带至评审现场进行演示。
其余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 编: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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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