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386号)文件精神,对学院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全面启动和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学生家长和广大教职工全面展示近年来的办学成绩、办学模式和办学理念等,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汲取各类办学建议,为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各项工作提供科学化的信息保障和支持。
1.高度重视。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及实施步骤。经过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承担部门进行的多次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实施有关制度。
2.组织学习。为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院组织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教育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政务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办法,通过学习,掌握和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法律意识。另外,通过学习,掌握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涵、类别、途径,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根本的指导思想和实施规则。
3.组织机构建设。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上级机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制度建设。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及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基本精神,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目录、领导协调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其它制度。
5.组织实施。本着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工作原则,先后多次召开实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动员和学习会议。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监督实施进度,统计公开情况,并提出各项改进措施。
2011-2012学年,按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类别划分、监督运行、监测质量等各项重要工作。具体如下:
1.主动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的一级栏目主要有学院概况、院系设置、机构设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思政教育、公共服务等,二级栏目主要有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教学管理(教务系统)、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招生信息网、就业信息网等,三级栏目,即公开具体内容的栏目,包括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院长信息、通知公告、学院新闻等公开具体信息内容的栏目。
2.主动公开项目类别。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院主动公开项目类别主要有: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总结;学籍管理、招生考试录取规定等;专业设置、项目评审、教学评估等;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以及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等等。
3.学年主动公开情况概述。本学年学院信息主动公开途径主要有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固定宣传栏、电视报纸媒体以及各种对内对外印发公文等,特别是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就业工作,通过媒体电视、就业洽谈等途径主动公开学院建设成就,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学校,走近学校,提高学院知名度。另外,校企合作和服务社会也是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多途径多领域的校企合作以及社会培训,极大地提高学院办学的社会效益。本学年,学院下发通知、公告、正式文件等各种材料近1000份,通过网站、宣传栏、报纸等媒体发布各类信息近2000条,通过各处室、系部和信息公开等网站专栏发布规章制度近300项,通过网站、固定宣传栏等发布招投标公告近200项。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严肃控制不予公开的信息源。
1.依申请公开情况。《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除高等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学院对此规定制定了科学的实施细则。
(1)公开前评估。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多方面评估,主要评估申请是否合法,信息是否符合申请公开的范围,以及申请公开的信息对学院、社会是否产生负面影响等。学院本着依法、执行上级机关文件精神和服务社会的原则,全力做好信息申请公开工作。
(2)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并进行公开属性界定,然后报送有关领导小组领导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告知申请人并办理信息提供、公开事项。
(3)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学年,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教育部专业提升服务能力项目以及交通运输部主干专业项目建设方案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精神报省厅和国家部委并进行校内外意见征求和上级机关审核意见。另外,学院正在进行省级示范院校建设成果展示活动。还有,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学院先后公开学院自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招生政策,向省教育厅上报月和年毕业生就业率。
2.不予公开情况。《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等有关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保密界定。
1.制度建设。对不予公开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院保密制度建立、执行,专人专项专用设备对不予公开信息进行管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杜绝不予公开信息泄露。
2.硬件和软件建设。对不予公开信息,学院按照严格要求配置专用办公室和专用电脑,断开互联网接口,并对涉及不公开信息的草稿、纸张等进行定期整理、破碎。
3.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和监督。对不予公开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院保密办联合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按风险等级进行信息管理,严格控制信息浏览人员和浏览范围。
国家和学院信息公开还处在初步建设阶段,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对此,学院开展广大师生以及社会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专题会议和征求意见活动。
1.自评及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办公室开展信息公开目录、实施办法的自评,发动院属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师生向信息公开工作献言献策,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
2.社评及修正。我院高度重视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馈意见。我院常年开通招生就业专线电话,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专业设置、就业现状、学习内容等提供全方面服务。并加大服务社会力度,汲取社会需求反馈意见,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3.评议常态机制建设和评议意见跟踪及解答。评议制度是推进信息工作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我院把评议制度上升到常态化建设高度,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听取社会声音,更新服务方式,尽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要。
另外,本学年除上级机要文件外,学院没有任何涉及秘密信息,没有不予公开事项;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信件。
过去的一学年,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起步的关键年。根据上级机关文件要求,实时启动信息公开工作,在院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在全院各部门的配合下,学院初步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取得了不少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学院自身的,也有需要上级单位支持的,主要有:国家规章实施初步阶段,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引起足够高的重视;缺乏对全院进行一次系统的专业性强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需要上级机关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和资金保障;有待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培养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人才。对此,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法规宣贯,增强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培养信息公开专门专职工作人员,全面提高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财政投入,加强信息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院日常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指导。
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依法治校的重大举措,必须严格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为国家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