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网站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4年11月23日 打印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纪念建团90周年,不断拓展提升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团省委《关

于开展“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关于做好“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09级、10级、11级(含五年制高职)在校专科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1、评选推荐对象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

2、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院级“三好学生”者;

  1. 专业成绩突出,在省级、院级比赛中获得名次者;

  2. 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表现突出,在院级以上文艺

或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1. 担任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满1年,工作表现突出,

获得省级、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1. 实践能力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院社会实践活动,

获得院级以上社会实践表彰;

  1.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实

施纲要》,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热心院系、班级工作,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1. 具有其他方面特长,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在相关领

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三、有关要求:

1、望各系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活动影响要覆盖全体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广大学生和教师公认的,在学习活动与素质锻炼中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出来。

3、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4、各系结合实际,按照10个类别其中一项或多项,参照评选推荐标准,在各班级、各专业、各年级开展层级推选,于2012年3月28日之前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院团委,经过院团委审核汇总、组织评审会议最终确定5名“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推荐人选并在全院公示后上报省直团工委。

5、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及其电子版:(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2)“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

附件:1、“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2、“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民族

推荐类别

学校、年级、专业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事迹

(2000字以内,可另附)

校团委意见

校党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初评意见

组委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的其中一项或多项,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年级专业

推荐类别

注:推荐类别为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对外交流的其中一项或多项。

上一条:我院北区水运系实训基地铺贴透水砖工程招标公告[院编号2014022]

关闭

"; window.document.write(printStr); window.document.close(); //这句很重要,没有就无法实现 window.print(); }

学校地址

新桥校区地址: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版权所有:四海资讯红足_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

联系电话

院办电话:0551-63416906

招生办电话:0551-63444228

微信公众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210号版权所有©四海资讯红足备案序号:皖ICP备05004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