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质量检查细则》要求,为了保证建立起稳定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将在9月1日~14日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期初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期期初教学准备和初期工作的全面检查,是新学期稳定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师教学准备、教学条件保障等。
二、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1.本学期各专业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落实情况;任课教师备课余量和教案情况;
2.实践教学的有关资料,包括实践教学的各类指导书、实践教学的各类报告、记录等;
3.各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学期教研活动工作计划;
4.学生报到注册、学籍处理、学生名单、各类教学手册、日志等发放工作;
5.教室、教材、教学用品的落实和实践教学所用器材、消耗品的准备情况;
6.毕业实习任务安排、安全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7.上学期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和实验日志等。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以各系自查为主,学院教务处抽查为辅。各系主任具体负责各系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教研室主任、辅导员配合,对期初教学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具体措施如下: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
2.各系组织查课,清查到课率以及学生到校情况;
3.全面把握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及措施;
4.各系自行选择合适方式向教师及学生了解期初教学情况与建议。
四、情况汇总与处理:
请各系对照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填写“期初教学与训练质量检查表”和“教学进程表”,于9月23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各系以上教学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协调和处理,迅速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