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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院将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

作者:学院网站管理员来源:阅读次数:日期:2014年11月23日 打印

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我校被总参谋部确定为2014年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安徽省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20108)。

二、招生地区及数量:安徽30人;山东15人。

三、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武警交通三总队。

四:报考条件:须为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4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五、招生方法: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写四海资讯红足“直招士官生”专业。

2.体检政审。有考生所在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直招规定》)的办法,在7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参加体检和政审的名单由省级招办提供。

3.面试。由招收部队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是通过目测与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

4.录取。省级招办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我院投档,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5.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以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

六、培养方式:单独组建班次。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我院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由我院直接办理毕业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者,取消入伍资格,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我院前2.5学年的课程且考核合格,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期末考核后持兵役机关的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

八、任命和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在当年7月1日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九、咨询电话:0551-6341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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