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鉴于学院政府采购工作进度慢,资金支付达不到序时支付进度的要求,省财政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多次督促,要求学院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办理进度,加快资金支付。为保证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预算资金及时支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预算中关于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的要求,各系部2018年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4月30日前全部申报结束。但少数项目招标工作进度慢,学院对于8月底前尚未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原则上收回项目资金,统一调配,重新安排采购任务。
学院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未办结项目于9月30日前清理完毕,各系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或验收入库、支付资金;学院2018年年初预算中安排、已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项目于9月30日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70%及以上的资金,12月10日前尽量支付完毕、办结项目;学院2018年年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加快办理,尽快申报计划、招标、签订合同,12月20日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70%及以上的资金,剩余资金和项目在下一年度6月份之前支付结束并办结。学院将2018年年初预算中安排、9月30日前已办结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结余资金,向财政厅申请用于追加年中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自2018年7月30日后,各系部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由财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各系部尽快提供采购需求。财务处做好采购需求上传和公示、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上传等工作,沟通、协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跟踪、督促学院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努力推进采购进度。
学院政府采购项目尽量实行预采购。各系部申报2019年政府采购任务,需提前编制政府采购需求,10月上旬报财务处,财务处汇总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12月底前开始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的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预采购资金申报、切换。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多方协调,严格把控项目进度,自觉做到按时按质启动政府采购项目各个执行环节。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意识,规范学院政府采购支出,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