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法规和财务制度, 结合本院实际, 制定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参与学院各项经济政策的调研、 制定和实施。
2. 负责全院综合计划、 预算、 决算, 按期完成各类财务报表。 统一管理全院的教育经费、 基建经费、,预算外经费等, 指导全院的财务工作。
3. 定期分析、 考核全院各类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学院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并提出相应改进办法和意见。
4.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账簿, 统一会计科目, 做好报账、 对账工作, 管理会计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 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 立卷, 按期移交档案室归档。
5. 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做到账实相符,定期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6. 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工资和各种经费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 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定期清理债权、 债务。
7. 审查或参与制定学院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和协议, 参与基建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
8. 负责全院教育成本核算, 为学院的发展提供财务依据。
9. 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对学院所属单位、 部门、各经济实体的财务、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并向院领导报告工作。 10. 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 建立法人代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经济效益分配盯的审计签证制度。 负责对办理的审计事项, 建立内部审计档案, 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11. 负责安徽交通干部管理学校 (成人教育) 方面的收费核算工作。
12. 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各种奖学金, 助学金的发放和贷款的办理等工作。
13.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