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 (草案)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2-06-17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草案)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学院发展大局,紧扣学院“十四五五”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整合财力资源,集中资金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倡导勤俭办学,节约办学成本,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

1.提前谋划。一是做好项目储备。要根据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提前研究谋划,开展预算项目储备,做到应储尽储,不少不漏。二是做好项目论证。要做好2023年度预算项目的论证工作,做到依据充分,内容详实,测算科学,项目细化,提高预算项目的可执行性。同时做好项目的政府采购编制和绩效目标的设定。

2.零基预算。各部门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进行测算编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任务”顺序申报预算,其他项目支出按“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原则编报。

3.整合项目。各部门要加强预算项目的梳理、整合、重构,对目标相近、内容类同的项目要进一步进行合并整合。

4.科学测算。一是科学合理测算收入。科学测算2023年非税预算收入,合理安排相应预算支出,防止年度执行中出现收不抵支情况;二是精打细算安排支出。要按照省财政厅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举措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范编报各项支出。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6月)

布置2023年预算编制准备的主要任务,同时进行基础信息更新工作,学院按照规定更新机构编制、人员等基础信息,清理项目支出。各部门根据事权归属及时更新基础信息。

(二)预算草案编制阶段(2022年6月16日-6月30日)

各部门编制收入、支出预算,根据事权归属申报2023年度项目预算。编制项目预算均需填写预算项目申报表(组织人事处劳资预算项目申报表另发),每个项目需单独填写一份预算项目申报表。财务处根据以上材料测算2023年学院总预算收入和可支配资金;

(三)预算草案审核阶段(2022年7月)

财务处汇总整理预算申报材料,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上报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

(四)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阶段(2022年9月-11月)

财务处及时更新学生数和教职工人数等基础信息;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学校审批同意的项目支出预算,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编报完善省级部门预算。

(五)预算批复(2023年3月-4月)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批复,调整部分支出,确保收支平衡。财务处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院内预算分配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下达2023年学院预算指标。

学院财务处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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