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省教委和省人事厅联合发文,规定国民教育系列双专科毕业生在本省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您谈谈这项规定的意义。
答:为了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满足从业人员拓宽知识、专业领域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并参照兄弟省的做法, 自1993年起,我省部分高校经批准举办了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招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1994年, 省教委、省计委、原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干认真做好1994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生毕业后可享受本科待遇”。几年来受到普遍欢迎,为了加强管理,方便实际操作,今年5月又颁发了具体规定。
问:根据省教委有关规定,各类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教师必须本科毕业才属合格学历,请问双专科毕业可否作为合格学历?
答:双专科毕业生是两个不同专业的专科毕业生,虽然在本省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但不是本科学历,待遇不等于学历,所以,各类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的大专学历教师必须具有同一专业的本科学历。为适应基础教育对高素质师资的需求,各类中专学校、普通高中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必须参加各类成人高考或师范类专升本自学考试,获得所教专业的本科学历,方具备教师资格。
问:国民教育系列具体指什么?
答:国民教育系列是相对其它教育系列(如部队院校教育、党校教育)而言的,凡列入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参加全国普通、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批录取并学完所有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都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省教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第一、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做好双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热情为双专科毕业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