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安徽省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权限、对象、条件、工作流程等,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3﹞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0日-6月11日,各系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并将申请人员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11日下班前报组织人事处。
2、6月12日-6月16日,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6月17日,各申请人到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审核,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由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5)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9)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后当场返还。
4、6月18日-6月19日体检,各申请人于6月17日自带一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组织人事处领取体检表。
5、6月18日前各系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和被测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
6、6月19日-6月21日,各系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7、6月25日前,各系将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测试结果送教务处汇总审核备案。
联系人:汪剑飞
联系电话:63668470
电子邮箱:363912722@qq.com
附件:1.2019年四海资讯红足教师资格申请人
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2019年四海资讯红足申请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