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对于取得本校学籍的一年级高职新生,确有需要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并经所在院系审核确认者。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的申请。
1.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异常者;
2.入学时间超过一学期者;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4.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招生时有特殊约定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定向生等;
5.三二分段专业后两年的学生;
6.五年一贯制专业后两年的学生;
7.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8.应作退学处理者;
9.申请者体检受限,不满足转入专业身体要求;
10.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11.专业学院学生不得转专业。
(四)以下情况不得相互转专业,包括:
1.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与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得互转;
2.普通高考招生中历史组专业与物理组专业不得互转;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互转;
4.高考提前批次专业与普通批次专业不得互转。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2024年12月31日,招生办网站公示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名额。详见附件,有名额要求的专业若报名人数超过可接收人数,将组织考核,根据名次确定拟转专业名单。
2.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申请转专业请扫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m9DRmYb.aspx#)进行填报,填报时需同步准备一份纸质转专业申请,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拍照上传。

3.2025年1月4日至5日,教务处复核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相关院系根据申请汇总情况确定需组织公开考核的专业及考核具体事项。
4.2025年1月上旬,在招生办网站公告需组织公开考核的专业、考核时间及具体事项。
5.2025年1月上中旬,相关院系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成绩排名报教务处。
6.2025年1月中下旬,教务处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若同一考生两个志愿均通过考核满足转专业条件,将按照申请志愿专业的位次顺序录取),将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后下文。
7.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公示。
8.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各系报送转专业学生(转入)信息汇总表,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9.因组建订单班等系内学生批量转专业,由各系参照以上程序自行办理,经上院长办公会确定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充分认识专业间的差异和转专业工作的严肃性,谨慎申请转专业。一旦获准转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撤销申请。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新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内容,方能毕业(含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课程)。
3.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读的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与学分在转专业后予以承认。
4.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批准前,均应按照原所在专业报到和参加相应的学习活动,办理注册的有关手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5.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费。
6.其他事宜参见《四海资讯红足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4〕24号)。
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联系电话:0551-63444228(招生办)0551-63417215(学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