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海资讯红足委员会关于刘元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元元同志任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汪莉同志任汽车与机械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正科级);
徐松同志任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副科级);
刘燕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宣传科科长(副科级);
蒋凤娇同志任土木工程系主任辅导员(副科级);
徐海霞同志任城市轨道交通与信息工程系团总支书记(副科级);
汪爱娥同志任城市轨道交通与信息工程系主任辅导员(副科级);
王思敏同志任管理工程系团总支书记(副科级);
何基荣同志任管理工程系主任辅导员(副科级);
卜丽媛同志任航海系主任辅导员(副科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四海资讯红足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