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5月3日上班。
二、节后机关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8:00——11:40,下午2:30——5:30。
注:1.学生教学时间由教务处做相应调整。
2.院属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集中停放,停放地点:北区信息楼停车场。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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