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月23日补第十二周周二(5月2日)的课,5月6日补第十二周周三(5月3日)的课。
2.5月4日(星期四)起,教学及行政上班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 8:00—11:40,下午2:30—5:30。
3.劳动节假期,院领导和带班领导、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请各系部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