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应在6月30日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小编身边经常会有很多人会问:我没打算参军,为何还要进行兵役登记?其实国家规定从今年开始这项工作将走向正规化。以后,兵役登记就是每个适龄青年都有义务做的事。不参军也要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并非是要到部队服现役,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适龄公民有尽履行兵役登记的义务,领取兵役登记证是光荣的,为更好地对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随着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对拒服兵役和不进行兵役登记的公民,相应作出处罚。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有可能会出现: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不能出国、不能升学等情况!!!
每年的兵役登记时间: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