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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来源: 作者:学生处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业务受理时间

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9月20日。

各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贷款业务的申请、办理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其指定受理点申请、办理。

办理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就近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含乡镇网点)申请或通过网络申请(网址:http://eloans.ahrcu.com/stu/)。

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借款合同后,在9月开学报到时,将贷款银行办理回执统一交至各系。各系整理编号后交至院学生资助中心。

三、贷后管理工作

(一)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当年毕业的国开行借款学生在6月底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本人和固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当年毕业的农金社借款学生在6月底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学生登录“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eloans.ahrcu.com/stu/)更新信息,填写本人毕业后联系方式、就职地址等信息。

(二)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入伍等特殊情况,请各系填写《2019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表》(附件)。

(三)延期还款的办理

继续升学的国开行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继续升学的农金社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前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在贷款受理银行办理学制延长登记手续。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各系应高度重视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及时召开辅导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确保宣传范围覆盖全院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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