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皖教助函〔2017〕7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聘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院学生资助中心将为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统一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聘书并组织他们集中学习、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各系要充分调动本系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的学习与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各系要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介绍自己或他人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同时能够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校内外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汇报成果
各系须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的宣传、管理力度,组织学生在每学期开学返校后,提交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材料请报送至1205568681@qq.com。院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各系提交的活动材料和师生反馈情况,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通过颁发荣誉证书与奖品等形式予以表彰。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