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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01-20浏览次数:

一、竞赛项目名称

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

二、竞赛目的

通过此项目竞赛,检验参赛选手的船舶主机拆装与维修保养技能、团队协作精神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航海类相关专业教学改革,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需求的高技能船舶船舶船舶维修管理人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选手必须为2016年在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不限制性别、年级。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每队1-2名指导教师。

2、在比赛期间的规定时间内,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参与指导,但必须有该校1名领队或指导老师在赛场外等候,以便发生应急情况下配合现场处置工作。

3、竞赛项目采用同样的工作任务,同样的工作要求,同样的工作条件。比赛分批次进行,参赛队比赛的先后顺序由赛前抽签确定。

4、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竞赛技术文件的具体要求,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利用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技术资料,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正确填写比赛记录表。

5、赛项比赛全部结束后,安排专家对赛事进行点评。

(二)竞赛内容

船用6160柴油机吊缸解体及装配,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拆装步骤吊缸检修,检查重要部件,填写记录表。

(2)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活塞连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正确合理地使用各种通用工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测量。

(4)选手间合理地分工,配合熟练,工作过程流畅,工作现场整洁。

(5)参赛选手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队选手携带参赛证、有效身份证件(或学生证),在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候赛区(裁判组按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有关领队),由裁判确认选手身份,按规定统一着装。

2、本竞赛项目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不得携带自备工具、资料及其它材料进入赛场。

3、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在赛场进行抽签决定,不得自行调整。比赛开始前,选手只能检查比赛现场条件,并签字认可,同时,必须保持现场原样不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方可开始操作。

4、本竞赛项目每组比赛时间为60分钟,第一组结束后,第二组连续进行,实操场地在北校区轮机实训室,比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水或如厕时间计算在内。

5、比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若因设备因素造成竞赛无法继续进行,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重新比赛)。

6、参赛队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报告并提交比赛记录表,由裁判员记录比赛结束时间和操作结果,选手签字确认。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7、比赛时间到,由裁判长宣布本场比赛结束,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并按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收缴比赛记录表,记录操作结果,选手签字确认。参赛队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离开赛场。

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竞赛场地

赛场设在轮机实训室内,柴油机拆装台架、工作台、工具正常摆放。现场提供应急医护。

(二)竞赛设施

1、6160柴油机一台

2、工作台一张、测量工具及必要的其他材料

3、拆装常用及专用工具

4、起重工具、起重台架等。

三)赛场设备、工具等配置

名 

规 

数量

备 

场地

工位

30㎡

1

 

柴油机

 

1

型号6160

工作台

 

1

 

起重架

 

1

 

工具柜

 

1

 

塑料桶

 

2

 

安放台

 

1

 

工具

通用工具

 

2

扭力扳手

 

1

活动扳手

 

2

 

重力套筒

 

1

内双六角套筒

 

1

活塞环工具

 

1

 

活塞导套

 

1

 

螺丝刀

 

5

 

老虎钳

 

1

 

尖嘴钳

 

1

 

钢管

 

2

20-30cm

垫木

 

2

 

撬杠

 

1

 

木锤

 

1

 

钢丝绳

 

1

 

葫芦

 

1

 

机油壶

 

1

 

量具

塞尺

 

2

 

内径千分尺

150-165mm

1

 

游标卡尺

0-150mm

1

 

耗材

抹布

 

1

密封胶

 

2

 

刷子

 

1

 

机油

 

1

六、竞赛成绩评定与奖项设置

(一)成绩评定

1、比赛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比赛内容分解如下:

1)柴油机吊缸解体35分,按照维修手册规范、技术要求拆卸活塞连杆。

2)重要部件尺寸检查15分,使用正确的测量仪器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测出部件尺寸。

3)柴油机装配25分,按照维修手册规范、技术要求装配活塞连杆。

4)柴油机盘车10分,经过分解及装配后的柴油机能灵活转动。

5)安全文明生产及工具使用15分,注意操作安全,合理选择使用工具。

2、参赛队成绩由赛项裁判组统一评定,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比赛过程中裁判员记录选手的比赛过程和结果,填写记录表;全场比赛结束后,裁判组根据选手和裁判员的比赛记录表,按照项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得出各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二)名次排定

竞赛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竞赛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如果竞赛成绩得分相同,竞赛用时少的名次在前。

(三)奖项设置

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名额,其余参赛队均获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按项目参赛选手人数,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其余为优秀奖。团体奖获得者颁发奖牌(一、二、三等奖)和获奖证书(团队、比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队须知

(一)总则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保证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学生组“发动机拆装与调试”竞赛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和裁判员的指挥、管理。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纪律和秩序。

(二)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统一使用院校名为参赛队名称,设领队1名,负责本队的参赛组织和一切联络事宜。

2、每个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选手必须为2015年在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不限制性别、年级。

3、各参赛队的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以书面形式于开赛前一周向组委会申请,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要求替换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各参赛队的3名参赛选手必须着装统一,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参赛队按照竞赛指南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每个参赛队可有1名指导教师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相关证件,在竞赛指南规定的时间带领选手参观赛场。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

7、各参赛队的组成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参赛选手按要求准时入场,准时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

4、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信工具进入比赛场地。

5、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6、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应该爱护比赛设备、工具及赛场的一切设施。

7、参赛选手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赛场,不得无故在赛场逗留。

8、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纠缠。

(四)赛场纪律

1、各参赛队应该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指责、不谩骂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文明投诉、文明表示不同意见和建议,做到文明竞赛。

2、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员可以提出警告。二次警告无效,报告裁判长,由裁判组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3、裁判员发现竞赛选手操作设备时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并警告一次。经裁判警告仍然不能改变不安全的操作方式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记录其有效的操作结果。

4、竞赛选手比赛过程中造成竞赛设备严重故障或严重损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裁判应该立即终止其竞赛,其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5、不服从裁判、故意造成竞赛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竞赛队,裁定其竞赛结束,取消其竞赛资格,并提交竞赛执委会追求其相关责任。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和裁判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申诉必须于本场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4、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