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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科研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为推动教科研项目建设,及时掌握项目研究和进展情况,现决定开展教科研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省、校两级教科研项目,包括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不含人才项目)、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及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的必须结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系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教务处科研管理办批准,可适当延期,但须参加年度检查;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均需参加年度检查;省级质量工程MOOC项目单列,不在本次检查验收范围内,届时将单独通知。

二、检查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连同《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所在系部(处室),以便对照检查和结题验收。

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省级(含)以上项目的中期检查由系部(处室)负责,由系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检查和验收。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教科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中对项目研究建设任务承诺,审查相关材料,在此基础上进行专家组评议,并给出相应的检查或者验收结论。系部检查验收结束后,4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向科研管理办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稿各1份(附件1、2、3、8):1.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原件;2.省级项目进展报告的原件,以上材料需签署专家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省级(含)以上项目结题由科研管理办负责。省级项目的结题报告电子版、纸质稿各1份(附件4、5、6、7、9)及汇报PPT由系部汇总后于4月20日(星期五)17:00前交至科研管理办,科研管理办于4月28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会议评审验收。会议评审方式: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时间5-8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

 联系人:李苏,联系电话:63432537,电子邮箱:531017333@qq.com。

附件  1.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2.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四海资讯红足校级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6.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7.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8.四海资讯红足校级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9.振兴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10.四海资讯红足教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11.成果展示形式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