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文件要求,我院启动了对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并于4月9日-14日期间组织了专家评审。此次检查共有18个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1个项目延期结题,3个项目建议整改(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4月16日前提交项目整改方案至教务处科研办);16个项目通过阶段性检查,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应,联系电话:0551-63432537。
附件: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