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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课程建设类委托中科大图书馆专门组织验收,不在此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采用网络检查评审的方式进行,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所有材料均需从我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审。

四、有关要求

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院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14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4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3月31日—4月8日期间将所有项目材料上传至我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2816,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王梦莹 联系电话:6343253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2.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