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现就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种。
(二)中职、高职专科和高职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三)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四)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1707310@qq.com,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推荐汇总表、政审表、自查表、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及教材样书(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各一式两份)提交至图书馆103,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63417215
附件: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