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成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抓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导教育所属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作风建设要求坚决落到实处。各系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切实强化纪律规矩
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落实厅党组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同时,学院教职工还要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行为。
三、着力抓好监督检查
学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五一、端午”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紧盯“四风”新动向,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各类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要强化责任追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监督渠道,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节俭、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中共四海资讯红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