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学院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相关业务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低俗奢华祭拜;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长管。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对苗头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
三、抓好监督检查。院纪委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清明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据党规党纪,从严从速查处,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四海资讯红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