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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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院纪字〔2018〕4号)

作者:张娟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9-25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徙木立信之举、久久为功之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持“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同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纪律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节俭、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紧盯重点问题,严密抓好防范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以正在开展的“三查三问”工作为抓手,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重点抓好“十个不准”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不准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不准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不准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不准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学院教职工还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不准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院纪委和兼职纪检人员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紧盯“四风”新动向,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各类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要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中共四海资讯红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