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集体荣誉感,鼓励先进,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高职各班级。
第二章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第一节奖项设置
第三条学院评选以下先进集体
(一)先进班级
(二)先进团支部
第二节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第四条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评选对象为大一、大二各年级。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数的20%。
第五条评选条件
(一)每学年两学期班级量化考核分数均名列前20%的班级作为院“先进班级”候选班级。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班级,该学年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1.出现违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重大政治纪律方面事件的。
2.出现重大行政、刑事案件,学生责任火灾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群体事件的。
3.班级有学生因违反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在院早操、晚自习督查中,出勤率低于95%(公假除外,事假需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事假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
5.在院、系宿舍检查中,有卫生较差宿舍及出现无故晚归或不归情况学生。
第三节先进团支部评选
第六条评选比例
系团总支所属团支部数在15个以下的,评先进团支部2个,团支部总数在15—30个的,评先进团支部4个,团支部总数超过30个的,评选先进团支部5个。
第七条评选条件
(一)班子健全,支部干部熟悉团的业务,热心团的工作,责任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起表率作用。
(二)“三会两制一册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支部工作手册,团课)健全、措施得力,团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实效,团费收缴正常。
(三)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所在班级班委会开展工作,自身工作有特色,支部所有团员无受纪律处分和违反团纪情况。
(四)在学院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在院、系、部的有关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所在班级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六)所在班级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八条先进班级评选
(一)候选班级填写《先进班级申报表》,提交班级工作总结材料、班级工作特色材料等报学生处审核。
(二)学生处审核通过后,确定全院“先进班级”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确定。
(三)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统一发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九条先进团支部评选
(一)符合条件的团支部提出申请,系团总支评议上报,院团委审批。
(二)院团委审批确定后下文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状。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学生管理系统使用之日起施行。原《四海资讯红足班级量化考核及先进班级评选细则》、《安徽交通职业技术性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和表彰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