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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资讯红足基础系(中专部)学生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6-05    作者:基础系     来源:     点击:

为更好的帮助学生合理、有效规避意外伤害及疾病风险,减轻给学生及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解除学生、家庭何学校的后顾之忧,基础系(中专部)就学生办理学生保险等有关事宜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保险种:

《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第二条保险人及被保险人

保险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被保险人:在学校注册并向乙方交纳保险费的学生

第三条保险内容及保险费

保险费保障项目保险金额(元)50元/人/年疾病身故6000意外身故6000意外伤残6000意外医疗3000住院医疗60000注:如因意外身故、意外烧伤或意外伤残其中一项一次或累计多次给付保险金达到约定的保险金额时,该三项保险责任即同时终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

(一)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因疾病身故的,乙方按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乙方按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乙方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附表)的规定,按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乙方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乙方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乙方给付意外伤残的保险金以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残保险金额时,本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6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校内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按6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意外门诊保险金以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门诊保险金额为限。

(五)住院医疗

被保险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后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乙方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若被保险人参加社保,并已在社保报销,乙方对剩余部分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60%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医保或参加社保未先在社保报销,乙方在扣除200元免赔额后,按50%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住院保险金以本协议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六)门诊医疗、住院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途径得到补偿的医疗费用,乙方赔付前均予以扣除。

注:以上是对保障内容的简单介绍,具体详见承保条款。

第五条保险金理赔申请材料

(一)意外门诊医疗费用理赔申请材料:

1本人书写发生经过;

2本人学生证(第一、二页)、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请注明开户行、复写账号),本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3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原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5确定意外事故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住院医疗费用理赔申请材料:

1本人书写发生经过;

2本人学生证(第一、二页)、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请注明开户行、复写账号),本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3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原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原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医疗病案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章);

7确定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身故保险金理赔申请材料:

1受益人的关系证明何身份证明;

2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

3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残疾保险金理赔申请材料: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由乙方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3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材料。

备注:若为18周岁以下者,请另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其父或母所在页、本人所在页)、其父或母的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请注明开户行、复写账号)。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