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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系(中专部)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0-12-07    作者:基础系     来源:     点击:

四海资讯红足基础系(中专部)

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是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取得中职教育正式学籍的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从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三、申请具体流程。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时学生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向学校提交本人户口或户口迁移证,城市家庭贫困生向学校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查后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四、资金发放形式。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并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