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检查评比办法
一 总体要求
宿舍内每天打扫,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床铺衣物摆放整齐,蚊帐清洁且悬挂比较统一;墙上不准乱张贴;安全用电,不私拉电线;不在门上、墙上乱踢乱画,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二 评分标准
满分 100分
优 90 – 100分
良 80 – 90 分
中 70 – 80 分
一般 60 – 70 分
差(不清洁宿舍)60分以下
三 检查评比内容
宿舍整洁干净。地板无纸张、烟头、垃圾等杂物,无痕迹。(10分)
门窗干净、明亮,无尘埃、无脏迹。(10分)
天花板、灯具、电风扇、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蚊帐妥善挂好,被子叠齐,卧具叠放整齐,床上不放其它杂物。(10分)
桌椅及生活用品(桶、盆、碗、杯、鞋等)摆放整齐美观。(10分)
宿舍门外无积水,门两侧墙上无鞋印、脏迹。(10分)
无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宿舍家具完好,无擅自搬动、调换。
无私拉乱接电线。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无脚印。
窗户玻璃、窗纱完好无损。
离开宿舍、就寝时随手锁门、关好窗户。
不在宿舍存放过多现金。每人在宿舍存放现金不超过50元。
没有夜不归宿,没有留宿外来人员。
宿舍内无管制刀具。
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无点蜡烛、使用电炉、“热得快”、煤炉、酒精炉等违纪情况。
四 检查方法
宿舍卫生检查小组由学生科、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会联合组成。
每周三下午4:30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时宿舍无人或不主动接受检查,作不清洁记分。
五 奖惩办法
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学期评定两次校级文明卫生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结果与各项评优挂钩。凡所在宿舍被评为“不清洁宿舍”者,一律取消参加各项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