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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
日期:2012-10-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校徽、校训一样是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院校歌在院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院广大教职工乃至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公开征集歌词,请专家谱曲,合成录音制作等程序,现已制作完成。经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大力宣传及唱响校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唱。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并从校园网下载校歌(见附件),向师生印发歌词歌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
    二、积极开展传唱推广活动。学院将在每年的新生军训、开学典礼、各系毕业生典礼、元旦晚会等大型活动上组织演唱校歌。各系也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以及有关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同时,各系可通过组织开展大学生“唱响校歌”比赛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传唱校歌、唱响校歌。
    三、大力加强校歌宣传工作。学院将利用校报、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院广播站要定时播放校歌,校园网及各系网站要在醒目位置贴挂校歌,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听唱和下载使用,校宣传栏也将及时张贴校歌。
    四、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校歌自发布之日起,著作权归学院所有。
    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院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系、各部门要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交院精神,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特此通知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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