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院教职工合唱队、歌舞队的通知
院属各工会:
为提高学院教职工的艺术修养,提升文化品位,丰富教职工的校园文化生活,决定成立学院教职工合唱队、歌舞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院在职教职工(含院聘人员);
热爱合唱艺术,拥护合唱队章程,服从管理;
具有一定的声乐基础,嗓音条件出色;
遵守排练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参加演出时,服从合唱队安排。
学院在职教职工(含院聘人员);
热爱生活,热爱运动,热爱舞蹈,拥护舞蹈队章程;
能积极参加训练、排练,遵守训练、排练时间,服从安排。
报名时间:9月20日止;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学院教职工合唱队队员报名表》、《学院教职工歌舞队队员报名表》,院属各工会主席为报名联系人。
训练时间:歌舞队每周一下午4:00—5:30训练,合唱队每周三下午4:00—5:30训练;时间如有变动,各队另行通知。
训练方法:合唱队以识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训练和排练国内外经典合唱作品。歌舞队以集体训练为主、个人训练为辅的形式,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由易到难,循序渐进。
近期任务:排练一些简单的二部、三部合唱作品,为学院召开联欢演出做准备。
中期任务:坚持长期训练,合唱队音色、音质有一定表现力后开始训练难度较大的经典作品,尝试走出学院,参加社会上的观摩表演和比赛。
希望各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吸引爱好者、有特长的教职工参加进来,为增进交流、增强凝聚力、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